【歷屆試題解答】不動產經紀人 106年 不動產經紀法規(二)

二、何謂定型化契約?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擬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其內容得包括那些項目?(25 分)

擬答

(一)定型化契約:

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立之契約。

(二)規定事項:

1.前項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1)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2)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

(3)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4)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

(5)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

2.第一項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1)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2)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3)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4)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相關法條

消保§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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