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試題解答】地政士 108年 土地稅法規(一)

一、試說明自用住宅的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在戶籍登記、面積、出租及營業、次數及處數限制、稅基上的規定有何異同?(25 分)

擬答

(一)相同處:

1.戶籍登記: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面積:都市土地面積三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七公畝。

3.出租或營業:不得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二)相異處:

1.土地增值稅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有前一年之限制。

2.土地增值稅有一生一次限制,但一生一次適用後再適用有面積減半、持有 6 年及設籍連續滿 6 年及前 5 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限制。

3.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雖沒有次數限制,但所有權人、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以一處為限。

(三)稅基比較:

1.地價稅之稅基是以同一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的地價總額為稅基。

2.土地增值稅是以土地漲價總數額為稅基。

相關法條

土稅§9、15、17、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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