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試題解答】不動產經紀人 109年 土地法規(二)

二、請依土地稅法之規定,詳細說明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又那些代繳義務人代繳之地價稅,得向納稅義務人求償。(25 分)

擬答

(一)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1.土地所有權人。

2.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

3.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

4.土地所有權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5.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

(二)代繳義務人向納稅義務人求償之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代繳義務人代繳之地價稅,得抵付使用期間應付之地租或向納稅義務人求償:

1.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者。

2.權屬不明者。

3.無人管理者。

相關法條
土稅§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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