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說明不動產廣告的主要規範內容為何。(25 分)
擬答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及第 23 條之規定,係針對消費資訊,規範有關企業經營者之廣告確保義務以及廣告主與媒體經營者有關廣告不實之責任,以保護消費者之權益,茲分述如下:
(一)企業經營者之廣告確保義務:
1.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2.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二)民事責任:
1.廣告主之責任:
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得向委託刊登或報導廣告之企業經營者請求損害賠償。
2.媒體經營者之責任:
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
(三)立法意旨:
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係為保護消費者而課企業經營者以特別之義務,不因廣告內容是否列入契約而異,否則即無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另,消費者保護法第 23 條係規範媒體經營者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故消費者因不實廣告所致之損害,得向企業經營者與媒體經營者求償。
相關法條
消保§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