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試題解答】地政士 98年 土地法規(一)

一、試依土地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說明地籍圖重測之意義、法定原因及其辦理程序。(25 分)

擬答

(一)地籍圖重測之意義:

地籍圖重測係指對於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原圖測製年久,精度遜劣,再加以自然或人為因素之變遷,而使圖、地不符,建釐整地籍,乃由政府基於職權劃定地區,分區實施重測,以維持地籍圖之確實,便利土地管理之措施。

(二)地籍圖重測之法定原因:

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原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得重新實施地籍測量。茲將其重測原因說明如下:

1.破損:

指地籍原圖破壞毀損而言。

2.滅失:

指地籍原圖毀滅失落而言。

3.比例尺變更:

指地籍原圖比例尺大小發生變更而言。

4.其他重大原因:

如地震、土石流、水患等造成地籍位移、紊亂等。

(三)地籍圖重測之辦理程序:

1.劃定重測地區。

2.地籍調查。

3.地籍測量。

4.成果檢查。

5.異動整理及造冊。

6.繪製公告圖。

7.公告通知。

8.異議處理。

9.土地標示變更登記。

10.複(繪)製地籍圖。

相關法條

土法§46-1、地測§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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