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動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土地利用監測辦法」,自109年1月1日施行

You are currently viewing 【法規動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土地利用監測辦法」,自109年1月1日施行
為防止國土濫墾濫伐,內政部新訂「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土地利用監測辦法」。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土地利用監測辦法」新制施行日

民國 10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國土計畫法明定,內政部應定期從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基此,依國土計畫法授權訂定「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
內政部今頒布 「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台內營字第 1080823764 號令」,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8 日所訂定發布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土地利用監測辦法」,定自 109 年 1 月 1 日施行。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土地利用監測辦法」法規背景

過去內政部對於掌握國土利用及遏止不當土地使用行為係透過「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衛星影像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作業」二像方式處理,這兩項業務並非法定之工作事項,往往無法定期辦理,透過將這兩項作業法制化,建立持續辦理調查及監測機制,使後續辦理時間、範圍、方式、程序等具有穩定性及一致性。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土地利用監測辦法」作業方式

實施後,未來將以每 5 年至少辦理 1 次全國調查、每年也至少辦理 2 次土地監測之方式進行相關作業,並整合各機關資源共同調查,以更有效掌握國土利用及變化,進而遏止不當土地使用情事發生。

參考資訊:內政部公報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