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試題解答】不動產經紀人 104年 不動產經紀法規(一)

一、不動產經紀人甲任職於 A 不動產經紀公司,受好友請託仲介銷售房屋,甲於網路上房屋交易網站刊登銷售該屋之廣告,並刊有甲的聯絡電話。試問甲的仲介行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應如何進行方為適法?又若屬違法,請說明違反規定之原因為何?(25 分)

擬答

(一)

1.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紀業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
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
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應由 A 不動產經紀公司與甲之好友簽訂委託銷售契約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方為適法。

(二)

1.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應由經紀業與委託人簽訂委託銷售契約,基於仲介銷售房屋專屬不動產經紀業之務,且經營者應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辦妥公司或營業登記後,加入同業公會及繳存營業保證金,仲介業委託銷售契約應指派經紀人簽章。

2.甲未以 A 不動產經紀公司簽約與銷售,其行為違法,又不受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保障。

相關法條

經法§7、21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