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同一信託之受託人若有數人時,該信託財產之權利歸屬如何?該信託事務之處理應如何進行?若因處理信託事務負擔債務者,該多數受託人是否應個別負責?(25 分)
擬答
(一)信託財產之權利歸屬:
同一信託之受託人有數人時,信託財產為全體受託人公同共有。
(二)信託事務之處理:
1.信託事務之處理除經常事務、保存行為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由全體受託人共同為之。
2.受託人意思不一致時,應得受益人全體之同意。受益人意思不一致時,得聲請法院裁定之。
3.受託人有數人時,對其中一人所為之意思表示,對全體發生效力。
(三)處理信託事務負擔債務:
受託人有數人者,對受益人因信託行為負擔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其因處理信託事務負擔債務者,亦同。
相關法條
信託法§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