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土地登記?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應辦理登記之事項為何?
擬答
(一)土地登記的意義:
土地登記係指地政機關依法定程序,將土地或建築物之標示、所有權及他項權利之取得、設定、變更、喪失情形等權屬資訊,記載於登記簿中,藉以確定權屬關係,並作為公示之方法,以進行地籍管理、課徵不動產稅賦及推行土地政策等型行政功能。
(二)應辦理登記的事項:
下列土地權利之取得、設定、移轉、喪失或變更,應辦理登記:
1. 所有權。
2. 地上權。
3. 中華民國 99 年 8 月 3 日前發生之永佃權。
4. 不動產役權。
5. 典權。
6. 抵押權。
7. 耕作權。
8. 農育權。
9. 依習慣形成之物權。
土地權利名稱與前述 1 至 8 名稱不符,而其性質與其中之一種相同或相類者,經中央地政機關審定為前述 1 至 8 中之某種權利,得以該權利辦理登記,並添註其原有名稱。
相關法條
土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