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vener_registration13 甲、乙、丙三人分別擁有A、B、C三筆土地,且甲於A地設定地上權予丁公司,乙於B地設定抵押權予戊銀行。今甲、乙、丙三人擬將A、B、C三筆土地辦理合併登記。請問程序應如何辦理?甲、乙、丙三人之權利範圍要如何決定?又丁公司之地上權及戊銀行之抵押權應如何處理?其權利範圍應如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