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vener_civillaw4

乙未經甲授與代理權,於 107 年 4 月 10 日,以甲代理人身分與丙訂立價值 1 千萬元甲所有之 A 屋之買賣契約。丙於 107 年 5 月 10 日方知乙無代理權限。試述若甲拒絕承認乙代理訂立之買賣契約,丙可否要求甲給付價金?如乙僅 18 歲,情況有無不同?又如乙以詐術使丙信其為成年人時,法律關係是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