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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其經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者,為私有土地。」一般教學上,將此一法條所定私有土地所有權之取得,分為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二種。試申述其原始取得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