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論是收益法或是成本法在房地產收益價格估計時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當估價時,勘估標的如果包含建物應加計建物之折舊提存費,請問要如何計算建物的折舊提存費?又勘估標的在估價時,對於其營造或施工費要如何估計?請分別論述之。(25 分)
擬答
(一)建物折舊提存費,得依下列方式計算:
1.等速折舊型: C × (1-s) × 1/N。
2.償債基金型: C × (1-s) × i/(1+i)N – 1。
其中:
C:建物總成本。
s:殘餘價格率。
i:自有資金之計息利率。
N:建物經濟耐用年數。
前項建物總成本、殘餘價格率、自有資金之計息利率及建物經濟耐用年數依成本法相關規定估計之。
(二)勘估標的之營造或施工費,估計要項如下:
1.就包含項目而言:
包含直接材料費、直接人工費、間接材料費、間接人工費、管理費、稅捐、資本利息、營造或施工利潤。
2.勘估標的之營造或施工費,得按下列方法擇一求取之:
(1)直接法:指就勘估標的之構成部分或全體,調查其使用材料之種別、品級、數量及所需勞力種別、時間等,並以勘估標的所在地區於價格日期之各種單價為基礎,計算其營造或施工費。
直接法可分為以下列二種:
➀淨計法:指就勘估標的所需要各種建築材料及人工之數量,逐一乘以價格日期當時該建築材料之單價及人工工資,並加計管理費、稅捐、資本利息及利潤。
➁單位工程法:係以建築細部工程之各項目單價乘以該工程施工數量,並合計之。
(2)間接法:指就同一供需圈內近鄰地區或類似地區中選擇與勘估標的類似之比較標的或標準建物,經比較與勘估標的營造或施工費之條件差異並作價格調整,以求取勘估標的營造或施工費。
間接法分為下列二種:
➀工程造價比較法:指按工程概算項目逐項比較勘估標的與比較標的或標準建物之差異,並依工程價格及工程數量比率進行調整,以求取勘估標的營造或施工費。
➁單位面積(或體積)比較法:指以類似勘估標的之比較標的或標準建物之單位面積(或體積)營造或施工費單價為基礎,經比較並調整價格後,乘以勘估標的之面積(或體積)總數,以求取勘估標的營造或施工費。
相關法條
估價規則§40-1、54、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