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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與乙女同居,生子丙後始結婚,結婚後又生一子丁。丙、丁均已成年,丙與戊女結婚生下 A 男,丁未婚。甲因丙之結婚曾贈與新台幣(以下同)60 萬元,為 A 男之出生曾贈送 15 萬元禮物,為丁之營業曾贈送 30 萬元之設備。甲死亡,留下財產300 萬元時,應由何人繼承?各繼承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