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動態
法規名稱:民法債編施行法
修正日:中華民國98年12月15日修正
公布日: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公布
修正後 | 修正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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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版本 |
0981215 | 0890502 |
第 三 十 六 條 |
I.本施行法自民法債編施行之日施行。 II.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民法債編修正條文及本施行法修正條文,自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但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III.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修正之民法第六百八十七條及第七百零八條,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
I.本施行法自民法債編施行之日施行。 II.民法債編修正條文及本施行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但民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
立法 理由 |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配合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民法本次修正之第六百八十七條及第七百零八條亦定自同日施行,爰增訂第三項;第二項文字並配合酌修,俾臻明確。 |